灼灼风华(36)
ana被吓了一跳。
她看着从兜里摸出来的棒棒糖,然后左右的看。
跟踪的人早已经不见了,她的兜里却多了一根棒棒糖。
人呢?人不仅没跟踪到,她出现在自己身后给自己塞了一根棒棒糖,她甚至都没察觉。
她抬手将棒棒糖扔了,太可恶了。
回头看了看商场,她去找保安,“两千……只要拷贝一份监控录像就行。”
很顺利的就拿到了。拿回去就点开一帧一帧的往过看,可这个臭丫头选的角度实在是刁钻,总是在身高比他高的男人中间闪,然后镜头里要么是一个肩头,要么是一个戴着帽子的头顶,连身影也因为摄像头的高度的问题,看着不像她了。
她心里顿时就有了不好的预感,那就是童童必然大概率就是野哥哥的女友。
为什么呢?
因为她这种躲避监控的能力绝对不是凭空来的!想想她的作品《片警》,她看了,不是很了解这一个群体的人,是绝对写不出那么多小细节的。这就可以确定,她家里一定有人是警察。看那个故事的时间线,一定不是平辈谁是警察。至少该是父母里谁是警察,甚至于连爷爷那一辈,也有警察。
若是出身警察世家,那她从小就该是学过这些的。躲避个摄像头而已,对于专门训练过的人就不难了。
所以,拍不到正脸,跟踪不到她就有了解释。
可这种事能在野营里说吗?
正纠结呢,手机响了一声,是野哥哥发了wb了。
打开一看,这是一条普法的wb,她还想着,难道哥哥做公益,成了义务普法员了。可一看内容,她心里就咯噔了一下。
普法的内容是关于侵犯别人的,包括跟踪他人、偷窥他人,以及贿赂他人非法取得别人的相关资料,都属于违法行为。
这些法律条文陈述完之后,放了两张照片。一张是法槌的图片,一张是棒棒糖的图片。
ana顿时倒吸了一口气,自己被人反抓了把柄了。自己没找到她,她不是走了,而是藏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,把自己的所作所为全给拍下来了。
沿路有行车记录仪可以记录,之后有手机拍摄记录。她没露脸,但自己全程都在她的视线和镜头之下。
她没直接报警,而是回去了。回去之后隔空跟自己喊话,意思就是:适可而止!
一边是法槌。你若再这么纠缠,那就只能法院见。